美國小說家S. S. 范達因S. S. Van Dine (1888-1939),美國推理小說黃金時期的代表人物,一共寫了第十二本推理小說作品,1926年出版了他的第一部推理小說《班森謀殺案》就大受好評,也是名偵探—菲洛•凡斯Philo Vance出場之作。第二本《金絲雀命案》死者是住在約紐百老匯附近的女伶,被人發現勒死在自家沙發上,警察很快地展開搜查命案現場,但女佣、接線生、公寓管理員的證詞,都說命案發生時,沒有看到有人進入公寓….因為名偵探—菲洛•凡斯的好友是檢察官約翰.馬克漢,所以經查參與命案調查,有關這本書死者、命案現場、嫌疑犯、犯案手法到兇手,水落石出的過程都收得很平均,而且想到當時大概是裝飾藝術風格(Art Deco)的年代,可以用費茲傑羅《大亨小傳》同名電影的場景和服裝風格,來遙想當時美國紐約奢華浮誇、紙醉金迷的「金絲雀命案」。
《謀殺》S. S. 范達因之「班森謀殺案The Benson Murder Case(1926)
「藝術和犯罪都有其共同的基本要素-接觸、觀念、想像力、技巧、方法和組織能力。最重要的是,犯罪的佈局和藝術同出一轍,一幅畫和一樁精心策畫的謀殺都能強烈地反應出個人風格,藝術鑑賞家能分析畫的性格並告訴你原創者是誰;心理學家也能從分析一起案件找出誰是罪犯-因為他認出了罪犯的行事特徵…我親愛的檢察官,這就是發掘人類犯罪獨一無二的法門,其他的全都是不科學的猜測,非常危險。」
之前提過的美國作者有「偵探小說先鋒之一」愛倫坡、「美國偵探小說之母」安娜.凱撒琳.格林、「美國克莉絲蒂」瑪麗.蘭哈特,而美國小說家S. S.范達因S. S. Van Dine (1888-1939)影響了美國的推理文壇,寫了十二本水準整齊的正統推理小說,開創美國推理小說黃金時期,因為作者原本是藝術評論家,據說生了一場大病,而在養病的兩年中看了上千本的偵探推理小說,便動念寫了《班森謀殺案》當時這類型的安排應該算不錯,名偵探—菲洛•凡斯Philo Vance的初登場,就有很詳細的生平介紹,他出身良好、外貌英俊、家境富裕、平日以藝術品之鑑賞、蒐集為樂,簡直是人生的勝利組。雖然作者提出了「推理小說二十法則」,但還挺冗長囉嗦,不如直接看書比較快。
這本書的死者是華爾街股票經紀人,發現被槍殺死在自家客廳的沙發上……據說出版後大受好評,不過覺得兇手和犯案手法滿好猜。因為名偵探—菲洛•凡斯有個檢察官好友的緣故,一開始很順利從事業餘偵探,並把犯罪比擬作藝術創作的過程,作者也長篇大論寫了辨別真兇就如同藝術品鑑賞一般,每個兇手的風格、特徵,都可以用心理學推導出來,進而找到破案線索。雖然論點滿有趣,但是讀完後並沒有特別打動我,書裡內容是由凡斯的私人律師來記錄,但並沒有太多律師自已的內心獨白,完全就以旁人角度來描寫,一開始是比較喜歡檢察官這角色,反而覺得偵探凡斯略嫌做作,但大概翻了第2、3遍時,才覺得偵探與他的檢察官好基友,互動有點腐,凡斯常常找檢察官吃飯,甚至還安排早餐給他吃。
「費洛.凡斯家位於西38街,在一棟舊樓的最上面兩層,屋內裝飾得豪華而氣派,有著明亮、寬敞的房間和挑高的天花板,雖然室內擺滿了他所收藏的珍稀畫作和藝術品,卻不顯得擁擠。他所珍藏的繪畫囊括了從義大利文藝復興以前到塞尚和瑪狄斯的畫作;原版畫中有米開朗基羅和畢卡索的作品;至於他所珍藏的中國畫,在全國私人收藏中,可以算得上是位居傍首。
凡斯的外貌十分英俊,臉部輪廓深刻卻表情十足,飽滿的前額看起來像一位藝術家而不像一名學者;當他挑動眉毛時,有一種傲慢嘲弄的味道。他的雙眼呈深灰色,兩眼之間距離頗寬,鼻子瘦削且挺直,下額中央有一很深的痕跡。」
「的確有一種方法能檢驗人的犯罪行為和責任,只是到目前為止,警方既不了解它的價值,也不了解該如何利用。要找出事實的真相,必須對犯罪心理進行嚴密的分析,並進一步發展到個人的身上。心理才是真正的線索—而不是實物。舉個例子來說,一位學問和修養兼具的藝術家不會靠顏料的化學分析報告或者是材料來鑑定一幅畫,而是從這幅畫所表現出的技法和觀念,藉以掌握畫者的個人特質。他會問自已:這件藝術品是不是真的具有個人風格-比如米開朗基羅、韋羅內賽、魯本斯、丁托多列、提香或是任何一位藝術家的作品都有其獨特的風格。」
「吃點蜜瓜,親愛的」凡斯說..............把蜜瓜吃完後,科瑞特別為你準備一份早餐,這是我用了幾個月的工夫研製出來的食譜,還沒想好該給它取一個什麼樣的名字,也許你能夠提供一個合適的建議-這是用鹹味奶酪、切碎的熟蛋、艾屬香草一起攪拌打成糊狀,在法式薄餅中鋪上碎杏仁果捲起來,然後用甜牛油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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