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3日 星期日

《當宅男遇見珍.奧斯汀》當紐約客遇見Jane Austen

老實說《當宅男遇見珍.奧斯汀》這書名的確很特別,前幾年從圖書館借回家看後,內容也寫得滿有趣,但我絕對不會買這種書名的書回家,簡直是褻瀆珍.奧斯汀,作者好端端是個哥倫比亞大學的研究生,莫名其妙就變宅男了。書名只有一點就是很直接告訴大家,這是本從男性觀點來看珍.奧斯汀的書(而且是美國人)。

從珍.奧斯汀6部小說,學到了愛、友誼、成長與真正重要的事,聽起來很勵志八股。特別安排從《艾瑪:每一天都重要》、《傲慢與偏見:成長》、《諾桑覺寺:學習如何學習》、《曼斯菲爾莊園:追求良善》、《勸服:真實友誼》、《理性與感性:墜入愛河》,呼應作者威廉.德雷西維茲(William Deresiewicz)從研究生求學、畢業獨立等過程的心境轉折。但是我疑心病很重,心想那可能這麼剛好啦,不過作者寫得算滿煞有其事,就姑且看之。作者一開始也表明根本對珍.奧斯汀沒興趣。

「艾瑪,擁有一切,卻永遠不滿意她周圍的世界,就像我,老是處於憤怒陰沉恆久的迷惑中。相反的,面對寂寥老年,依賴大家的善意的貝茲小姐,卻很快樂。如果她的話在瑣事的無盡之流裡沸騰流動,這只是因為,跟.奧斯汀一樣,她發現周圍的一切都非常有意思。」

「奧斯汀讓她喜愛的伊莉莎白痛苦,因為她知道有痛苦才有成長,知道做錯絕對是不夠的:你還必須去感受它。」

「不像伊莎貝拉或艾倫太太訓練凱瑟琳遵循社會的生活習慣-訓練她的無意識,無意識地跟隨她們-亨利試圖證明她們有多荒謬以喚醒她。但他不是用教訓的方式提醒,他是用刺激她、使她驚訝、讓她發笑、使她失去平衡、逼她想想發生了什麼事,以及意義何在等方式喚醒她-激發她去思考,而不是告訴她怎麼做。」

「最終來說,我周旋在那些有錢的曼哈頓人之間,倘若不是另一個范妮.普萊斯,那又是誰:一個外人,一個旁觀者-在邊邊躡手躡腳、備受冷落?我真是個傻子,竟然以為我的學識可以凌駕一切,為我贏得一個魅力四射的女友。如今我徹底明白這本小為何要費盡心力在這齣戲劇上多所著墨。這段插曲只是彰顯了一直存在的事實,那就是范妮永遠只能當個觀眾。」
「努力」(exertion)意指為他人的利益而努力,是小說中最重要的名詞之一,另一個關鍵詞則是「職責」(duty),是指范妮理解自已力為侄女、表妹和朋友應儘的義務。不過小說中最重要的一個詞是「助益」(useful)-看見他人的求,進一步幫助他們得到-即是支與憐憫。傾聽別人的故事-進入他們的感受、證實他們的經驗-是認可人性,也就是最甜美的「助益」形式的最高境界。

「安妮在萊姆港發現她尋尋覓覓不自知的事物:歸屬感。我前所未有地深思這部小說,思索它形容人們如何彼此連結、彼此歸屬,並且發覺「這群朋友」正是奧斯汀心目中的社群。」
 

「對奧斯汀來說,友情即是愛情的基本核心。」

貝茲小姐這個不受人重視的角色,有可能是珍.奧斯汀故意安排在書裡的化身(?),未婚、獨居、照顧老母,平日最大的樂趣就是唸侄女的來信。因為珍.奧斯汀曾經處於什麼都沒有的時期,她還有周遭的親友的支持。到了《傲慢與偏見》她就是伊莉莎白,最迷人討喜的角色。《曼斯菲爾莊園》這本我覺得是最繁複的書、不管是時間、空間、階級都橫跨很多層次,但作者卻把迷人風采與心地良善化為兩種特質角色。P191頁作者可能是筆誤,奧斯汀兄長詹姆士及其妻,當時應該續絃瑪麗,也是珍從小認識但不對盤的友人,兄長的長女才叫安娜。看到《理性與感性》那一章時,才發現原來作者描述的時間,差不多是從1995年左右,那一年有許多珍.奧斯汀的電影改編,例好萊塢青春俏皮的「獨領風騷」、李安的「理性與感性」、最經典的BBC「傲慢與偏見」到2005年綺拉•奈特莉的電影版等劇,書裡內容也不斷提到克萊兒、托馬林「珍.奧斯汀傳」、「珍.奧斯汀書信集」這兩本書提供的材料,很幸運「珍.奧斯汀傳」有出中文版,而「也有另一版R. W. Chapman編「珍.奧斯汀的信」。總體來說本書作者寫得深入淺出,前後呼應,又和現實生活相對照,內容相當不錯,但是我還是絕對不會買這種書名的書放在書櫃上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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