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謀殺專門店》安娜.凱撒琳.格林之「雙姝謎情(1878)」

「這門把的樣子真醜!」我說
葛萊斯先生馬上對著門把皺眉頭。


「葛萊斯先生並不是那種高瘦有力、目光尖銳的人物。相反 地,他身村圓胖、性情討喜,目光從不尖銳,甚至有些渙散。他的目光從來不會停留在你身上,老實說,他的目光即使是盯著什麼看,也多半是一些不重要的東西, 譬如花瓶、墨水瓶、書本或鈕扣。他似乎是對這些東西透露私密,引為心腹,把他的想法都藏在裡頭。至於他個人或他的想法和你之間的距離,就像教堂的尖塔一樣 遙不可及。而現在,葛萊斯先生和我所說,正和那醜陋的門把做親密的心靈交流。」

我不是很清楚警探的住處是什麼模樣,不過我問路來到這棟精緻的三層 樓磚造房屋門前,卻察覺到確實有點不一樣。百葉窗半開,一塵不染的窗廉卻緊閉著,在在透露出屋主的個性。…..當時葛萊斯先生寬厚的背部拱在書桌前,他回頭看見我。那個書桌可能是隨五月花號一起來到美國的。…房間正中央有個巨大的火爐,他輕輕打開爐門,然後重重關上。」

「你知不知道從事偵查工作會遇到什麼障礙?舉例來說,你大概以為我可以混入各式各樣的人群中。可惜你搞錯了。聽起來你一定覺得很奇怪,但說真的,我從來沒辦法進入某一階級的人群中。我覺得別人不把我當紳士看待。不管穿再好的衣服,剪再好的髮型,總會被人指指點點。
我甚至雇用了一個法藉侍從,他懂得跳舞還留著腮鬚,不過還是徒勞無功。我接近的頭一位紳士直盯著我看。他是個正派的紬士,不像一般美國公子哥兒。他盯著我看,而我卻沒有辦法直視他的眼睛。和侍從閒聊時他告訴我緊急的應變措施,當時我卻忘得一乾二淨。
我沒有辦法那樣做。我可以進入民房向女主人鞠躬,讓她盡量表現出雍容華貴的儀態,前提是我手上必須握有一張拘捕令,或者腦筋裡想的是一些工作上的事。不過,如果要我戴著小羊皮手套、舉起香檳來乾杯,這類事情我完全沒輒。」

安 娜.凱撒琳.格林Anna Katharine Green筆下的紐約警探葛萊斯Ebenezer Gryce的描述,看起來像特地與福爾摩斯做為對比的形象,但《雙姝謎情The Leavenworth Case(1878)》比柯南•道爾《血字的研究(1887)》還早了9年,這是作者的第一本書,她被譽為「偵探小說之母」,還創造出瑪波小姐的原型角色,愛管閒事的老處女,也有年輕女偵探的類型,影響力不小,但對我來說,比較想看後兩類型的作品。

而《雙姝謎情The Leavenworth Case(1878)》也是美國紐約警探葛萊斯先生初登場之作,從書裡描述他一開始就已經是個偵探完成體,大約五十歲上下,有經常發作的風濕症,性格有些社交障礙,眼神常常會遊離不定,不會正眼看人。更在書裡直白說出心裡話,他無法和上流社會的 紳士淑女應對,有時候得依靠業餘偵探來協助,打入名流貴族的交際圈。但葛萊斯先生心思藏很深、眼神不敢與人接觸,只會偷瞄紳士的領帶,這是他視線離人臉最近的距離,這個症頭還挺有趣。所以書裡有專業警探與業餘偵探的比對,而葛萊斯先生似乎憑著辦案經驗,以及洞察人情世故導引出真相,沒有特別提到推理的方法,可能他的方法就是指派能幹的助手去偵查、和勸誘配角來幫忙,從年輕的律師先生、擅長變裝的Q探員,都是他的好幫手。本案犯人並非從外入侵,而書名《雙姝謎情》又點出,嫌犯不是A女就是B女或者AB二女,還有以上皆非等選項。雖然女主角們氣質高雅,美若天仙,但對白有些太做作,性格矯情,最後轉折情節很不自然,很難說人物塑造是成功還是失敗,而且死者的教育態度也太自私。雖然住在紐約第五大道上的豪宅,富麗堂潢,宛如皇宮,但門上仍有個醜陋的門把,格格不入。最上圖只是示意,怎可能找個醜陋的門把來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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