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狹義的背景則對塑造角色十分重要,建築和房屋尤其是,這是因為人會跟環境互動,也會受環境影響。寫到受害者住處的房間(也許就是發現屍體的房間),作家的描寫可以讓敏的讀者更深入了解死者的個性和喜好。」
讓人覺得可以討論書裡的場景,但若以「案發現場」為主,仍有爆雷的可能,所以找一個看似不相關,卻又合理的主題,就是「偵探住所及生活方式」。對讀者來說「偵探住所」應該是全書裡最安穩放心的地方,很少有兇殺案在這發生吧?除非偵探自已就是兇手,但這樣更要下工夫研究一番了。而柯南道爾的夏洛克.福爾摩斯,他的住所及生活方式最受大家的關愛,也是著名的【英國倫敦貝克街221號B座】,在中村好文 《意中的建築(下卷)》以建築師的角度介紹「福爾摩斯紀念館」,手繪圖很詳細,網路照片也很多。最近這本《福爾摩斯的飲食與生活研究》以飲食、物品及當時社會生活為主題,討論許多書中細節。關於福爾摩斯在倫敦的住所,已經有太多討論,其實也不用多談,只是把其他居所也列出來,看看有啥有不一樣的,依年表主要有:
1854年,夏洛克.福爾摩斯出生,是鄉紳後代,長他七歲的兄長麥克羅夫為公務員。
1872年,進入大學,只喜歡一個人在房間訓練思想。除劍擊與拳術外,不好其他運動。
1877年,住在大英博物館附近的蒙塔格街,創立私家偵探社。
1881年,與軍醫華生相識,並合租貝克街221號B。
1887年,因操勞過度而病倒,前往薩里郡的賴蓋特休養。
1889年,10月接「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案,德文郡的達特穆爾高沼地,史前石群小屋。
1891年,「最後一案」失蹤兩年多,遊歷西藏.波斯.麥加.蘇丹.法國,橫跨歐亞非。
1894年,4月「空屋」案,歸來。
1895年,4月「三個大學生」案,與華生在某大學城住了幾週,研究英國早期憲章。
1907年,退休離開倫敦,到蘇塞克斯郡研究養蜂、享受田園生活。
1912年,「最後致意」案,花了兩年在芝加哥、愛爾蘭調查,結案後回到鄉間隱居。
「福爾摩斯無論鄉下或海濱,都絲毫不能引起他的興趣。他只喜歡混跡於五百萬人口的中心,對於他們中間關於懸而未決的案件的每一個小小傳聞或猜疑特別關心。他欣賞大自然,卻絲毫不感興趣。而他唯一的改變,是去看望他在鄉間的哥哥。」
「你要知道,我認為人的腦子本來象一間空空的小閣樓,應該有選擇地 把一些傢俱裝進去。只有傻瓜才會把他碰到的各種各樣的破爛雜碎一古腦兒 裝進去。這樣一來,那些對他有用的知識反而被擠了出來;或者,最多不過是和許多其他的東西摻雜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時候也就感到困難了。所以一個會工作 的人,在他選擇要把一些東西裝進他的那間小閣樓似的頭腦中去的時候,他確實是非常仔細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麼也不帶進去,而這些工具又 樣樣具備,有條有理。如果認為這間小閣樓的牆壁富有彈性,可以任意伸縮,那就錯了。請相信我的話,總有一天,當你增加新知識的時候,你就會把以前所熟習的 東西忘了。所以最要緊的是,不要讓一些無用的知識把有用的擠出去。」
從內容來看,福爾摩斯從小應該住在鄉間住宅,到了青少年就離家進入寄宿中學,而大學,有些人認為他是念劍橋或牛津大學,也有人認為兩者都不是,反正英國寄宿學校就是那樣子。不過以華生的看法,福爾摩斯絕對喜好倫敦都市大於鄉間生活,哪裡有犯罪他就往哪去。不管在哪裡,他似乎喜歡一個人獨處,不喜歡與人來往,但卻異常喜歡住在貝克街。所以要讓他離開貝克街的住所,通常都要有華生陪伴。在「三個大學生」案,與華生在某大學城住在一棟離圖書館很近,附家具出租的寓所。房間舒適度應該和貝克街差不多,不過福爾摩斯,沒有了他的報紙剪貼簿、化
學藥品和邋遢的住室。雖然才住了幾週,便感到不舒服,脾氣不太好。雖然房東太太供應三餐,還煮了熱騰騰的豌豆湯,也沒辦法治癒福爾摩斯的思鄉病。書裡提到
福爾摩斯在貝克街付的房租很高,累積下來足可以購買整座住宅。但他仍與房東太太維持出租關係,而房東哈德遜太太也對他十分忠心,沒有把他趕走改租其他人。在「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案,他在達特穆爾高沼地上的,史前石群小屋餐風露宿了幾個星期,從華生的描述來看,要超乎常人的毅力,才能在這種不舒適的地方獨居。雖然野外環境很克難,但他的儀容還是保持得很整齊。而福爾摩斯最後還是退休離開倫敦,到蘇塞克斯郡研究養蜂。在「獅鬃毛」案描寫,他住在蘇塞克斯丘陵的別墅,面對海峽,周邊沒有其他住宅,只有老管家和蜜蜂陪伴福爾摩斯。2015年電影《福爾摩斯先生》場景還滿寫實。書裡有段是描述,福爾摩斯家裡有一個閣樓,裝滿了圖書,他回家後就鑽進了這間房,翻騰了一小時後,才找到那本書。在「血字的研究」有提他認為腦袋的構造,不過退休老化後,就剩下一個模糊的概念了,我不曉得電影是否從這發想而來,只能說伊恩·麥克連的演技,真得很會演老年的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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