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

《玫瑰的名字》中世紀版的偽福爾摩斯

玫瑰的名字,作者安伯托.艾可(Umberto Eco 1932-),聽到這本書的書名時,第一個想到的是,大概是本文藝愛情之類的小說吧!那時看的是舊版,封面又畫了一個女人的肖像,很難不讓人想到這方面。當翻開書本的同時,又想著書名為什麼要叫作玫瑰的名字?有了這個問題後,便想快知道答案,就一頁頁地看了下去,這並不是一本愛情小說,也和女人無關,它是描敘發生在中世紀修道院的謀殺。表面上看來,玫瑰的名字是個中世紀的偵探小說,但它也不同於一般的偵探故事,裡面所寫的內容更包含了十四世紀時的教會傳統世界,除去歐洲中世紀宗教政治神學哲學歷史背景,這個看不懂卻占極大比例的”背景題材”,只當成一本偵探小說看的話,「修道院的謀殺案」這名字,可能比較讓人明白書的內容。但是玫瑰的名字並不全然無意義的,它源自中世紀時用來表明,字彙含有無限力量的措詞,宣稱只要有玫瑰這個名稱,玫瑰便是存在的,即使沒有人見過玫瑰,或是玫瑰從不存在過,這聽起來好像有弔詭,但這也說明文字所蘊含的力量。

通常看一本書前,會先把導讀、序文掃看過一遍,因為在序文中,常會描述整個的故事大要,也會解釋在某些段落及背後所代表的意義,也了解作者及這本書的背景。雖然有些人會略過不看,覺得會爆雷劇透,但本人常常很快忘記人名(外國人名真得挺難記的),就算我已看過序文再看文本時,仍會忘掉一大半內容,看到關鍵字才會猛然想起。這本以十四世紀為背景的著作內,故事的主角威廉(William of Baskerville)是個英國的聖芳濟修士,以精妙的推論而聞名,原型出自「巴斯克維爾獵犬」的福爾摩斯。他的同伴埃森(Adson of Melk)是個見習僧,則是跟隨在福爾摩斯身邊的華生,也是本書的敘述者。在教會紛亂的時代,他們兩人一起旅行,一場異教徒的審判,使整個時期籠罩在一層黑暗而脅迫的陰影,埃森寫下他與他的導師威廉,在義大利北部一所修道院發生的事。這所修道院以豐富的書籍聞名,圖書室收藏的神聖及世俗書籍,也是全世界知識的象徵,然而這所圖書室自有防禦,如它所貯存的真理一樣難以測量,如它所保有虛妄一樣欺人。世俗人的誘惑是通姦,神職者渴想的是財富,僧侶夢寐以求的卻是知識。知識就是力量,全書的祕密是一本神祕的手稿,為了一本被禁的書,修道院裡的手抄本裝繪員、翻譯、植物園學者、圖書室管理人和他的助手,一個接一個的發現死在院裡。而那本被禁的書是亞里斯多德失落已久的詩論續集,上冊探論了悲劇的本質,下冊所探論的應是喜劇,討論笑的主題,在老式的修道制下,修道士是不淮笑的,因為聖經中的耶穌一次都沒有笑過。說實在的,若不是這次的寒假的作業,是不會去主動借這本書來看,平常我只會借有興趣看的書,若是沒有興趣的書,根本不會去碰,而知道這本書的內容是本偵探小說後,鬆了一口氣,心想著還不算太枯橾。作者描寫故事中的種種細節,像是書中人物的外貌,動作等的細微之處,建築物及其中的內部結構、修道院的石雕等裝飾,在描述推理的過程時,書中的人物間的互動,也描寫的細膩合理。書中也提到當時教會世界的混亂紛爭,西歐中世紀宗教政治神學哲學歷史背景。以相當篇幅描寫教會會議和聖芳濟修會的改革。看到了這一堆的人名,教派名字等等,讓我有想棄書而逃的衝動,但是看都看了,又不想半途而廢,只好硬著頭皮看下去。由於忍不住先去翻閱後面的書頁,知道了兇手是一個眼盲的老修士時,又好奇想一個老人又是瞎子。如何能做這樣的行為,便還是從接續之前的地方看起。最後謀殺者坦承罪行時,他的動機源於一個詩學和哲學上的問題,他變態地愛他的真理,因此為了摧毀虛妄便做得出任何事情,全書以修道院為起,也以修道院做終結。在西方世界,宗教的力量影響到各個層面,而西方的歷史也是一部宗教史,中世紀的修士為了傳教等因素,努力地學習知識,研習技藝,都是為了他們所信仰的真理━━上帝。他們可以為了上帝去幫助人民,也可以去焚燒所有的異教徒、一切的異端。西方人對於宗教之狂熱,是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這麼狹隘觀念,真的是一個願意犧牲奉獻、悲天憫人的宗教。因為他們相信著自已的上帝,肯為自已的上帝做任何事,但是他們心中的上帝,其是也就是自已的化身。

這是大一的讀書心得,翻出來重看覺得一堆廢話好多錯字,當時老師特別指定此書要全班交一份心得出來,但那時根本懶得翻這類書籍,不過仍灌水湊到字數交上去,老師應該看得很無言吧,我想要再等十年吧,才會看得懂這本書,而且序文寫的根本在誆人,雖然作者是想向福(腐)爾摩斯致敬,是腐在哪?套著修道院的謀殺案框架,但滿滿地討論宗教、神學、基督和真理的辯論,看得頭昏腦脹,可惜功力太淺無法體會,而且老實說以腐之視角來看,也只在開頭出現描寫僧侶男男之間的情慾,看了大半本書後,對於一句很有畫面感的句子印象深刻,最後幾章時見習僧埃森的夢境中,「貝藍格把每個人的僧衣拉向上,不管男人或女人,親吻他們的肛門。」,這句話有語病呀,書中說貝藍格是個gay,而且修道院跑出女人,還穿著僧衣挺不可思議,不過這是個夢而已。「舔屁眼」的劇情(羞),第一次在文學名著裡看到,還吃了不少驚,當時接觸的BL漫畫小說口味還滿清淡,不像現在重口味,像修道院、監獄、軍營和男校本就常出現同性戀行為,現想起來還真是大驚小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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